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的士上被后边的的士撞追尾事故,造成几辆车相碰,造成我妈妈的头颈皮下组织负伤,假如规定驾驶员赔付得话,应赔付要多少钱,误工,护理费,精神损失费,总数应赔付是多少?

2021-03-10 07:0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条文解释
    本条是关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和营养费标准的规定,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还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
    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 车祸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各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受害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自己的损失。
  • 误工费肯定是属于车祸赔偿的范围之一,但是由于现在宁已经60岁了,不再具有正式的工作也不是正式的员工,所以应该是不能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因为如果要走到误工费的赔偿需要单位出具工资证明或者是出去年个人的工资纳税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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