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男女双方谈结婚的事,为了结婚男方应女方的要求买了首饰加彩礼6W送给女方?女方妈妈把户口本藏着不许领证,男方无法忍受女方妈妈各种无理的骚扰甚至多次发信息骂男方不承认这个未过门的女婿,男方实在忍受不了而选择不结婚,但女方说是男方先悔婚所以概不退还礼金和首饰。请问向法院申诉可以拿回礼金和首饰吗?

2018-12-25 20:2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主张返还彩礼。而根据您的描述,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而非无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婚姻关系的解除不等于婚姻无效。希望能够帮到您。
  • 给付彩礼是中国的传统婚俗,在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之后,女方反悔,彩礼需要退还吗?如果不还会怎么样?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提醒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是需要退还的。   订立婚约后,女方悔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应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因为彩礼的给付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现实结婚为条件,然而双方并没有结婚,致使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当然应当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离婚的。   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此时应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实践中,有的女方还存在利用彩礼骗婚的情况,比如在收到彩礼,办完结婚登记不久即要求离婚,若不允许返还彩礼,对给付彩礼一方极为不利。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离婚的。   即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为前提。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低保线以上,中低收入线以下作为“生活困难”的标准。   因此,订立了婚约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悔婚,应该退还男方给付的彩礼。   拒退彩礼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退彩礼的问题,或者可以同第三方的介入进行协商。   
    2、法院起诉   由于彩礼纠纷的特殊性,法院在受理这类型案件之后,会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配合考虑当地的民风民俗,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审理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应该退还彩礼的情形,只要符合条件的,法院都会支持退还彩礼。
  • 从法律的角度讲,赠予女方的彩礼钱是可以退还的,除非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等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有的地方也称为聘礼、纳彩等,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不少地方有这种观念: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要退还男方的订婚彩礼;如果男方提出,女方就可以不退还。事实上,这种观念是不合法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于你和王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该条规定并没有说明男方悔婚,就不用返还彩礼。因此,如果男方悔婚,女方也应当返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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