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判断离婚的孩子是我养大的,一直和我一起生活,有一天孩子被打招呼就带孩子去,几天不回来,孩子的父亲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09 22:0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的原则是即维护大人的探望权,又不影响小孩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如果次数多,每次时间就短,如果次数少,每次时间就应当长一些并允许带回去过夜。可以考虑每二周一次比较合理。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探望问题,也可以在离婚后单独起诉。
    律师费用各地不一样,你应该与当地律师面议。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被剥夺,这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的,不能错误的认为子女归谁抚养就是归谁所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不准对方与子女联系,拒绝对方探望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