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未成年骑电动车带人撞了一位50多岁的人,我们需要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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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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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
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
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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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发生车祸除了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外,还有两类人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一类是车辆所有人或者实际控制车辆的人(质押权人、承租人等),一类是从未成年人驾车中获得利益的。如果经过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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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