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早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大型卡车相撞,对方没有损失,我自己受伤严重,公安等待审查,这种情况法院怎么判断?

2021-03-09 20:0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你好 你的情况属于醉驾 危险驾驶罪 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下的,可以申请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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