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一次性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同年11月份社保人因病去世.其家属已按相关的手续已办理并社保处已接收同意申请退保.当时相关负责人便说等电话通知.一个月后家属至电询问说是上级有新政策,暂时不受理,原因是:从7月1日起,旧文件作废,新文件未决定按多少比例退,还等候.从这次起一直到现在,还都没信息,理由也是一样的.这段时间中,家属们分别去询问过,理由一样,还说:不光你这家,这里一柜子的文件都是死亡退保的,急不来.我请教是否有这种"所谓的文件"?现在具体到什么细节了?又何时实行?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5 19:3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是可以退的,不过是有条件的
      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养老保险缴纳多少比例是: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比如你的月工资是4000的话,每个月要扣掉你8%*4000=320元的养老保险费。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每月领取国家补助的养老金。
    具体算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 社会养老保险选择是我国养老的最基础部分,由个人、单位和国家共同承担,目前其费用交纳是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由三方分别承担一定的比例,那么具体费用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八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2010年4月份陕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工资为30293元,因此2010年缴费金额=30293*19%=
    5755.67元。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9%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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