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上写明女方自愿放弃男方老家房屋财产份额,由女儿继承,离婚后老家房屋拆迁得了两套房和拆迁款,男方不承认女儿的权利,请问女儿是否对拆迁财产享有所有权

离婚
2021-03-09 15:5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存款如果是婚后所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如果存款属于一方婚前所有,则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离婚存款属于共同财产的,一般按约定进行分割,没有约定的,考虑照顾女方利益及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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