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盐田上班,现在是永久性合同,我们劳动合同上写明具体工作地址,某某街道,某某大楼,某某楼层。现在公司要搬迁,我们提出新公司地址变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要求公司解除合同,给予经济赔偿。我的提出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9 15: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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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只是工作地,并不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故公司搬迁派遣工不愿意去,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并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离开公司后,派遣工可回派遣公司,要求并等待重新安排工作,待工期间,可依法领取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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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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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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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