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怀孕两个多月了,单位因为混合改革的理由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意支付我两倍的赔偿金。我的产假补贴该怎么办?生育保险该怎么办?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9 13:5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规定,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后续可能涉及到生育津贴的问题,所以你可以不同意解除的。
  • 你好!坚决不要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期间享受产假待遇,支付产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