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跟丈夫两地分居四年了他诉讼离婚说我下落不明了,人民法院的人去我家中让我爸爸签名,我爸爸沒有签,人民法院会判离异吗?

离婚
2021-03-09 13: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得另行结婚。”
    2、昨天和你通过电话,关于上诉时未提及婚姻关系解除事宜,十五日内是否生效的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但就本人的理解,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分开审理,故在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婚姻关系仍未解除,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
  •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以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考虑的因素较多,例如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如需进一步解答,可来电详述。
  • 如果有证据,法院会判离婚的;还会多判些夫妻共同财产给你,并且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