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欠银行700块,现在有6年了,利息加起来有1万了,最近把我起诉了,法院叫我限期还清,我现在真的是没有钱还,会坐牢吗?我名下什么可抵押物都没有,谢谢!

2018-12-25 17:5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房地产的主管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房交所,因此抵押登记也需要前往房管局或房交所办理。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
    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民事诉讼中,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即丧失胜诉权。
    2、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银行报案后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处理,期间一直在侦查未结案,所以诉讼时效还没有重新计算,因此,2015年起诉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 1、已经被判刑的人,还可以起诉状告他人。
    2、被判处刑罚,并不消灭其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如果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3、《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规定并未限制被判刑的人起诉,因此被判刑的人还可以起诉状告他人。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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