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一个子女,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

2021-03-09 07:3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现在还要交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社会抚养费。
  • 未婚生育必须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需要被收费。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通常与各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挂钩,各地标准并不一样。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因此未婚生子违反了我国的计生法规,具体处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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