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妹妹她没离婚在外面和别人生了个女儿,但那个人不要我妹妹和女儿了,他跟别人结婚了。我妹妹也回去向她老公认罪,她老公也原谅她了。也接受那个女儿。但给小孩上户口上不了,因为那个出生证父亲姓名是那个人名字,小孩跟她父亲姓。如果要上户口在我妹妹老公名下,怎么上?

2018-12-25 17:1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有些人据此认为,姓名权是私权利,自己起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约束。随父随母都可以。 需要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书面申请。
    一般情况下,可以更改一次。
  • 你结婚证上的年龄与你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年龄不一致时,当然应当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年龄为依据,因为,你结婚的法律年龄是以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年龄为依归。 如果你结婚时未到年龄,现在仍未到法定婚龄,那么,你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起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的申请,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你现在已满结婚年龄,就应当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你们的婚姻关系了。
    离婚,有自愿离婚和单方要求离婚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也分为自愿离婚,单方要求离婚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自愿离婚的,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符合双方完全自愿的条件,就可以到婚姻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民政机关设立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单方要求离婚,则要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了。

  • (1)户口在哪里,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继承只基于血缘形成的亲属关系、或者是收养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
    (2)如果是父母子女或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即使户口在美国,也一样有权继承遗产;相反,即使户口与被继承人终身在一起,如果没有以上所说亲属关系或是收养关系,照样无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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