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于该鱼塘系集体所有,所以地上构(附)着物费归集体,青苗费归承包者。如承包者在承包期对地上构(附)着物有新投入,可向村社反映后,据实协商分配。因国家征地,鱼塘承包关系自然终止。
如承包期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发包方应予退还。承包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包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可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
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