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想问一下,现在已经辞职了,然后我在单位工作了一个多月然后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8 1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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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扣工资的,需要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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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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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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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