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几天骑电动车过马路,撞到过斑马线的行人,当时送她去了医院她家人也来了,医院检查没什么大事就是擦伤,医药费我出了留了个电话,当时没说要钱,今天打电话给我说是要几百块钱营养费,现在我该怎么办?
-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如果你能证明行人有过错的话,可以适当减轻摩托车的责任。当然事故责任要由交警来认定,至于他治愈了仍然不肯出院,你可以不再继续垫付。
如果他要求要他去法院告,判好多赔好多。
-
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如果你能证明行人有过错的话,那么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交警申请复核。如果已经超过三天时间,就没有复核的机会,如果对方起诉,你还是可以与法院说明实情,关键就是证据了。
-
看事故发生时你方电动车上否行驶上了机动车道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