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说要解散员工。因为公司的生产变成了XX,所以我们暂时有几个月的事务所。再过四个月,我在公司工作七年了。我和公司签订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每月的工资津贴加班总共约5000元,公司的加班总是按工资2050的基数计算。迟到的休假扣除按5000基数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向公司索赔。

2021-03-08 08:2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问题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但法定假日必须要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不能以补休代替。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补发2个月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