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2010年我借了朋友一万元钱,还钱后忘记要回借条,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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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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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朋友没有偿还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亲友出于道德帮忙还债不是法定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偿还。还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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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有借条,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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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