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地施工员,工地带收材料,老板不承认,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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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抄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袭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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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环境等物理因素导致的受伤才能认定为工伤。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可要求老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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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工作场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责任认定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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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