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去年因工人死亡得到的30万元赔偿金,根据赞助,由父母、妻子和未出生的儿子自己分配,赔偿金由协助者暂时保官,不能分配,所以被法院起诉。法院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对吗?我该怎么办?

2021-03-08 00:3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此楼房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体现出你父母买的,同时有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买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你父母的财产。
    2、家具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农村的房子如果在结婚登记前盖的,属于你哥婚前个人财产。
    4、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分配。
    5、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6、孩子归谁可协商,如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
  •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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