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人员伤亡。我们指定4S店修车,对方同意。因为车辆要大修,我们目前的想法是报废处理,4S店要求我们自行出拆损报价,拖车费和停车费。经过协商,我方自行出拆损报价费,对方也同意出拖车费,目前就是这个停车费,对方希望我们一人一半(目前12天是12*50=600元),但是我方认为,我们并没有责任,反而因为报废损失了几万块钱,所以不愿意承担这个费用,请问我们可以和对方说明由对方付停车费,并且付误工费吗

2021-03-07 21:0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维修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索赔。一般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拿着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报废,对方全责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索赔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索赔。
  •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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