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时,把房子判给孩子,但没有过户。离婚协议中,父亲只有居住权。后来父亲再婚,生了孩子。那个孩子有权继承房子吗?

离婚
2021-03-07 16:5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把房子赠予子女过户有一定的费用,过户的方式有继承、遗嘱、赠予  继承最便宜,但继承必须是房产业主都死亡,并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才最便宜。其它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
    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报税价是双方商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双方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
  • 婚姻关系的解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这种血亲关系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在法律上也无法无视其存在,孩子仍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父母离婚并不会使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丧失。根据继承法,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只要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即享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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