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承租人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租赁2年后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根据合同,违约者必须赔偿对方“年度租金总鹅的50%“作为违约金”。我的理解是5年租金总额的50%,对方认为是年租金总额的50%。哪个理解正确,谢谢

2021-03-07 15: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金一般用于劳动人事合同中,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人民币。
    违约金一般用于合同履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按照违约条款向另一方支付的人民币,也可以用物品等代替。
    赔偿金一般用于人身伤害事件中,比如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责任方依法对被伤害方支付的人民币。
  • 租赁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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