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已离婚,但双方共有的唯一一套房屋拆迁,而且夫妻双方都没有其他房屋。安置房是否可以分配二套。我想咨询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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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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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永远是个人的,实践当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在自愿的基础上,一方可以把自己的婚前的财产,通过加名或者是协议的形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常发生的是在双方结婚前后,为了表示尊重或者出于对方的要求等情况,在自己的婚前房产上加了对方的名字,从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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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