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时协议书上写的所有财产归女方,但房产名字一直没过户,这房产女方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21-03-07 08:4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另一方还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偿还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 有离婚协议书且已经生效,可以自己去过户。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准备的材料如下:第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第
    二、房产证;第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第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第
    五、委托书。
  •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女方能分割房产。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无明确表示赠与子女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房产,这种情况下女方也可以分割房产,但是若对方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女方无权分割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