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什么情况会判离婚?男方可以挽留婚姻吗?

离婚
2021-03-06 18:1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会判离婚。其它情形,法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第二次起诉离婚(部分地区如天津要三次起诉离婚,特殊情形如一方重病等也并非二次起诉离婚就判离)。
  • 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判离婚的情况有: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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