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单位,我因家里有事儿,没有提前打离职报告。当天离职,老板说店里有店里规定。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要不没法给你结剩下的工资。但是我入职的时候没有提有这条规定。现在压的40天的工资我该不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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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工资及加班工资等 ,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正常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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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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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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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