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职员工,自己注册一个和在职企业经营范围相类似的公司,注册的这家公司没有开户银行账号和任何资金往来。现在公司对我进行解除合同的处理。请问一下我这样情况,能不能得到相应辞退补偿呢?

2021-03-06 13: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 注册公司的流程:
    1、核名;
    2、银行开立账户;
    3、验资;等等。注册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互联网科技、医疗器械、本地生活、广告文化、游戏、餐饮、金融服务、商贸、电影休闲娱乐、职业人才中介、注册进出口公司类公司、建筑、旅游、教育。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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