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分到了两套安置房,直接把名字记给儿子,老房子是原来父母建的,现在儿子儿媳妇闹离婚,儿媳妇也想要分一套房子走,法院能判给儿媳妇一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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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房,婚后加女方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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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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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原则上房子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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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