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26号出车祸,我是电动车,对方骑车,责任对半,车子被交警拖走放私人停车场了,事故认定书是6月3号处理的,上面写着6月3号拿车,但是我现在已经27天了才去拿车,对方让我付拖车费和停车费怎么办,我受伤了,期间不好拿车所以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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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需要及时报警处理,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进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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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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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车祸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移动事故车辆,然后立即拨打122或者110报警,有人员受伤的,还要及时拨打120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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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