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报“城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需同时提供房产证或购房
合同等相关材料;
2、特困证、低保证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认定结果;
3、房屋
租赁合同;
4、
房屋租赁备案(包括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材料)或房屋租赁发票。在申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时,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