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伤情鉴定在邯郸市,重新鉴定按程序在石家庄。做伤情司法鉴定,能否要求去北京做?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去北京鉴定?

暴力伤害
2021-03-04 23:1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现在社会普遍是采取一种行政鉴定程序,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接到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还可以申请进行对尸体的一个尸检,搞清楚孕妇死亡确切原因,没有进行尸检的话,很大可能就会被定性为医疗意外,就不利于家属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司法鉴定程序也是可以采取的。
    谢谢。
  • 首先要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及参与度的鉴定,后面按程序来,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首先,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您的这种情况是采用第二种方式进行处理。所以,你应先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处理医疗事故的申请以及医院的过失行为,如果申请通过,那么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鉴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