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6岁的女儿和一个4岁的儿子。一开始对老公没感觉。因为怀孕被迫离婚,老公不同意。我该怎么办?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要我出吗?我对我老公没有任何感情。

离婚
2021-03-04 23:0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夫妻有一个孩子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具体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大概是自己工资收入的30%-5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
  • 如果是离婚后的抚养费问题具体要看对方的收入等情况综合考虑,两岁到10岁的孩子也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