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16号递交了辞职单给经理,说的6月15号为最后工作日,但是最近却说我不让我走,请问我该怎么办,当时没有签字,但是我听说只要递交了辞职报告,不管签不签一个月都可以走,所以当时就强塞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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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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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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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解除合同领导不同意的,员工到期就可以离职、劳动者离职的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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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