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丈夫说不需要孩子,他放弃了孩子的监护权,今后孩子和母亲和男性没有什么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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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应尽的
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如下: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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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起诉后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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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内原则上归母亲,两岁外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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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