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房产继承的问题。我姥爷今年去世了,我母亲在我姥爷之前去世。现在我姥爷其他的孩子想要继承过户房产,还需要我这个带继承人签字吗?我姥爷生前有遗嘱,上面可能没有我的名字。这样我还有权利去争取遗产吗?谢谢您。

2021-03-04 16:2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从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遗产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接下来我会给大家进行简要的分析法定继承的顺序及继承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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