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本人于2008年9月和武汉一家外资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对我们也有很多欺骗的行为,本人代表公司部分员工提出以下问题,希望能帮助我解答,谢谢!

1.??公司对于兼职员工实施试用工资,前100小时为5元每小

时,100小时以上为6元每小时,国家不是已于2008年8月1日起兼职最低工资上调为7元每小时吗?

2.??兼职只能加班不能减班,每星期不能达到8个班(其中必须有2个晚班),只发每小时5元试用工资.

3.??签合同时口头告知我们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一样,享有13个月的工资,如今又告知我们可能拿不到.

4.??合同一式两份,9月10日签定合同,至今未返还一份给我们,公司称不知什么时候可以返还.

5.??公司规定每月工作165小时,按公司安排,每月会多出几个小时---十几个小时,公司不允许补休,称正常排班多出小时只能强制拿补贴.

6.??国家规定工作日加班,加班费应为正常工资的1.5倍,按我们底薪700÷165(小时),应为每小时4.2元,按规定加班费应拿6.3元每小时,但公司只给4元,比正常工资还低2角钱.还说公司并无加班费的说法,只能补休和拿"补贴".这样是否合法?

2018-12-24 21:59: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公司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讨薪: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300 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请电视台等媒体给予帮助。
  • 外资企业如何设立、变更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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