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2017年10月年开始,没有业务,没有收入,公司其他员工都离职了,只剩3人,其中就有我,当时我也要走,可是公司负责人说,需要我做后续工作,工资先欠着,回头一起补发,但是从2018年1月就一直没发我工资,期间因为我要上保险,所以我自己还借公司钱用于扣保险,我和公司之间总不能总是这样耗着,所以找领导,把欠我的工资和借款给我,领导让我填离职申请,可是我这种情况,是属于离职吗?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现在还是哺乳期。我这种情况咋解决?

2021-03-04 14:4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存在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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