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打伤了我的头部,经鉴定是轻微伤,当时报了警,警察说先治病,住了快半个月了,打人的还不承认了,花了快六千块钱了,派出所也不给解决,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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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使受害者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案件(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罪除外),不构成犯罪,可由警方调解解决 。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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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
证据不足的案件,警方会进行调查取证。
2、不管是什么案件,最终证据不足的,都不能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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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轻微伤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
1、在人身伤害案件,只要是有受伤情况一般都要做伤情鉴定。
2、属于行政案件的,被害人拒绝配合做伤情鉴定的,警方会记录在案。
3、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需要做伤情鉴定。被害人不配合的,警方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鉴定后认为符合轻微伤的有关条件的,应当依法对伤者进行相应的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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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