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三次开庭,当事人有一方不去,能直接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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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直接判离: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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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与提起离婚诉讼的次数没有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和好的可能性。第三次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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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没有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如果达到这一标准就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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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