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个律师,我们结婚将近七年了,生有一女,现在他提出离婚,小孩他要,原先交家里家庭开销生活费还要要回去,有这样的道理呢?小孩我一定要要,怎么办
-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无法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你们共同的债权债务和孩子的抚养,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共同财产一般均分,有协议依协议。至于孩子,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一般看孩子的意见,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
1、如果对方同意,全部财产都可以给你们
2、如果对方不愿意,法院会依照有利益妇女和孩子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