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一人承担还贷。并且女方婚后对家庭不曾负担任何开支,反而男方还每月给其生活费,这种情况,离婚会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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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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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在男方名下,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分;在女方名下,房产整体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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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