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在哺乳期离婚是不是孩子的养育权也是女方

离婚
2021-03-03 17:1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如果哺乳期离婚的女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女方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我国原则上是哺乳期不允许离婚的,除非一方存在过错责任,特别是男方不允许提起离婚。按照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看,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极大。
  • 一般情况下,在哺乳期离婚,孩子是归女方的,即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