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粮油生意的,一家承包食堂的老板欠我货款,我一直不肯还债。

2021-03-03 16:4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具有履行能力,但是故意不偿还债务的,根据《刑法修正案
    (九)》规定:

    《刑法》第
    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借钱不还”还可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借款人借钱逾期不还的,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债申请强制执行。
  • 债务人拖欠货款,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非诉合法催债,无果的可以直接起诉追债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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