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公司因种种原因三年未签服务合同,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吗?因事实服务收费合法吗费合法吗?

2021-03-03 16:1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 如果物业公司并没有违背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但是业主却单方拒绝缴纳物业费,业主是要补交物业费的;如果说是物业公司违背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一般还是需要补交的,但是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法定义务,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业务费用或要求返还多交的物业业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业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是入住后就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业主收费,入住收费并不是天经地义的事,物业公司必须尽职尽责为业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才能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物业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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