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开奶茶店的,出售的是预包装食品,前些天食药监局检查,在冰柜里发现一过期原料。要求我提供销售记录与进货记录,在查找期销售记录时发无该原料配比商品销售,同查到无该原料配比的商品点单价格表。查无进货记录,属供应商增送物品。现食药监局定性为涉嫌销售过期产品给于处罚。

2021-03-03 15:0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没收过期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总额(指过期食品)两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
  • 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消费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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