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股东,公司亏损严重。我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2021-03-02 21:1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根据原劳动部的规定,应该承担用工主体的责任。
  • 我认为属于劳务关系,张三能进入你房屋打线槽,肯定你把钥匙交给了张三或者是你把钥匙交给了你委托的管理人员,那么张三约同的小岳和老王进入你房屋打线槽,应该是为你知道并同意,因此,你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承担多少,要根据伤者的过错程度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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