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还没结婚,他说把他名义的房子写在我的名字上,这房子是他父母出资买的,现在还在还钱。离婚后,这是夫妻的财产吗?

离婚
2021-03-02 20:3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婚前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既然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就归女方。首付能证明男方也出了一半,那么女方要把这一半钱还给男方,银行利息也要还。这就相当于女的向男的借钱买房一样,首付部分房产的自然增值,孳息都与男的的无关,但投资经营属于共同财产。
    按揭款共同还掉的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要还一半给对方,按揭增值的部分(银行利息)也要偿还。如有需要请 来电详谈。
  •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分割需要分情况考虑: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 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但是产权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通常这种情况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房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否则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时候,该房屋就应该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