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男方去世,男方与他前妻有一儿一女,法律把女儿判给他前妻,儿子判给父亲,但实际是由继母养大成年的,但儿子从未给过钱给继母,继母和男方有三个孩子都是未成年。继母一人出钱供房,但名字上有男方和继母的名字,男方去世后,剩下的房款还是继母一人供,那么这些继母付的房款是男方去世后付的,算不算是继母个人的?现在男方前妻的儿子要回来争房产,继母是不是有权利不给男方前妻的儿子住?(他的儿子已成年)如果男方前妻的儿子强行要住,继母该如何处理?如果要分房产,那么男方前妻的儿子和女儿是否有一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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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
继承问题,如果有
有效遗嘱,按照
遗嘱继承办理,关键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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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产权人有自由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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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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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