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感情不好,四年没见面了。我想咨询离婚

离婚
2021-03-02 16:5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即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另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综合方面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一方强烈要求离婚,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 感情不和,一方打算离婚的,可以随时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